张家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张政务字〔2023〕5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交易成本提出要求。
《通知》从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在线签订合同;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等九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在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方面,《通知》明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受委托提供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的平合和服务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规定,严禁巧立名目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招标人应当同时接受现金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在招标文件中规范约定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形式、金额或比例、收退时间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缴纳现金保证金。
在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方面,《通知》提出,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单项招标项目估算价1000万元及以下的,鼓励招标人对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未被发现并查实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但应当以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示范文本见附件)替代。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作出承诺,不可由其他任何人代为承诺。
以下为《通知》原文——